如何解决呢?现代是如何解决的?如何解决吃饭问题的?承包责任制?把土地承包给农民?自负盈亏?那也是需要水,需要太阳,需要风调雨顺的气候的照顾,没有这些,谈何发展?但是现代似乎比较少出现大规模的灾荒,和古代比起来,想必就是水利进步了,农业归根结底需要的就是水和土壤,突然有了,但是没有水,那就不行。
靠下雨?什么时候下雨?下雨是你可以决定的吗?别开玩笑了,下雨不是你可以决定的,那么只能靠水利,靠高产作物,靠合理的副食品配合,靠大家的齐心协力和朝廷的灾难预警制度的发展与完善,这六年里面。朝廷已经在关中地区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灾难预警制度,各个城池都建立起了灾难预警的物资储备仓库,设有专门的官员管理。各个州县的县令和刺史没有资格插手,被发现插手了直接砍头。没有二话。
李二陛下对维持大唐稳定的最后一道保险——灾难预警看得不是一般二般的重要,别的东西都好商量,唯独灾难预警仓库,谁要是动一下,直接砍头,没什么话可以说,所以那些设立有仓库的州县的官员都战战兢兢,看都不敢看那些仓库一眼。
关中因为是大唐的立国之本。所以什么政策都是第一个实施的,作为试点,而且因为这些政策基本上都是正确的,所以关中子弟总是第一个接收到了政策变动带来的好处,而远离关中的江南地区则就惨了,除了襄阳一带和金陵一代,基本上没有什么涉及的,就连劳动改造在江南地区除了蜀中,也就几个历史名城周围得以实施,大部分地区。尤其是不受大唐官府实际管辖的地区,根本看不到踪影。
或许这就是李二陛下对那些不听话的地区的一种制裁,朝廷的福利你们根本就不要想着可以享受到。这样一来,的确可以争取不少生活困苦的人前往襄阳和扬州讨生活,但是由于消息传播缓慢,而且在非大唐实际控制区进行这种宣传会非常敏感,所以至今为止,离开襄阳之后没多久,就基本上碰不到了解朝廷政策的当地人,苏宁和他们接触的时候,他们也是一问三不知。
政策不能及时下达。大唐政令在江南几乎无法通行,这不是民主了。这是国中之国了,大唐仅限于北方吗?江南就不是大唐吗?地图上所谓的国土。根本就不在大唐政府的实际管辖范围内,大唐对于这些土地的管理,仅仅限于一些历史名城及其周围,政令也就在那一块地区有用,除了那一块地区,基本上就是另一个世界了,打着大唐旗号的其他国家。
这就是江南最大的问题啊,不说别的,就这一点就很要命,那些世家大族和地方豪强联手把持着各地的行政司法乃至于经济,为他们自己服务,虽然有着客观上对抗政府使之不能肆意妄为的好处,可是实际上却依然没有改变最低层民众的生活,会造反的也是他们,不把他们安抚好,谈何稳定?一味的和世家大族还有地方豪强对着干,有什么效果哦?
这地方多少年了都是他们一个家族管理着,世世代代都是如此,一个姓世世代代都是主人,其余依附于这个大姓的人都是佃户,都是部曲,依附于主家生活,你要灭掉主家,这些佃户和部曲会答应吗?万一这家主家对待佃户和部曲很好,之间的关系就和苏家与苏家庄子上的佃户部曲的关系一样怎么办?
什么事情都不能一概而论了,这些世家大族和地方豪强的主管人大部分都是知书达理的人,他们对待佃户和部曲虽然不会给他们什么自主权利,可是也不会对他们过于苛刻,地主和佃户之间的关系并不像现代人所猜测的那样恶劣,想法是一种相生相依的关系,谁都离不开谁,有人用过的阴损手段不能用,太伤天和了,干了那种事情没有好下场,是要遭天谴的,他们之间的关系不能用强制性的手段去剪断。
相比之粗暴的杀人夺地方式,苏宁认为温和的方式更符合大家的利益,地主的土地就一定是不义之财?他们得了那么多土地就一定是巧取强夺?为什么面对富裕的人的时候大多数人的心态都不能摆正,一定要打土豪分田地,在他们眼中的地主的不义之财,在地主眼中和国家法律层面就是私人财产,和普通人的财产一样,都是私人财产,只有多与少的区别。
你可以暴力抢夺别人的私有财产,为什么就不允许别人暴力抢夺你的财产?连最基本的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准则都不能遵守,谈何法律?你可以抢别人,完事了不允许别人抢你,然后宣扬法律的威严,这算什么事情?
抵达梅岭古道之前,苏宁已经有了全盘的计划,对于江南地区难以实行均田制和自由民数量的问题,苏宁已经决定,建议李二陛下和江南的世家大族还有地方豪强协商,大唐中央政府出面,以中央政府的名义用合适的价钱购买那些土地拥有者的土地,他们拥有的土地太多,以至于没有人去耕种,继而荒废,这是一种极大的浪费。
大唐并不会做强制夺取别人土地的事情,李唐朝廷至今为止没有做过强夺私人土地的事情,不知道地方上有没有人秘密这样做,但是中央政府从没做过这样的事情,从来没有为了土地而杀人,目前,土地问题尚不尖锐,而苏宁绝对不会允许自己为后世开一个坏头,从而引发难以解决的后遗症。(未完待续)